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乡镇幼儿教师。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聘用。
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麻城市在职在编教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麻城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公告》在麻城市政府官方网(、登录方法:麻城市政府网—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2日- 1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麻城市教育局(五楼)。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要填报到报考岗位代码(Y01、Y02 、Y03 、Y04)。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统一用A4纸复印);
(3)《麻城市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报名期间在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填写,除个人签名外,其余部分均不得手写)(一式两份);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截止2019年7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按规定出具“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加分证明材料。如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加分奖励。
“三支一扶”毕业生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政策优惠。
5.开考比例的确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三)资格审查
麻城市教育局对考生所报职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50元 /每科),参加面试人员需再交50元面试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费报考。报名时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五)领取准考证
2019年 8月16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五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公开考试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上午 8:00--9∶30综合知识;2019年8月18日上午 10:00--11∶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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